多慢才夠慢?


我讀哲學著作(除非是教學用的入門東西)通常讀得很慢,因為要慢讀才理解、才吸收,甚少一小時讀超過十頁,遇上特別難懂的,便只能讀到三、四頁。我有股牛脾氣,讀不明白誓不罷休,會反覆重讀一兩段文字(當然也要重讀上下文,但會集中在那一兩段),直至自己認為明白為止(雖然仍可能只是誤解)。還記得第一次讀 Donald Davidson 的 "Truth and Meaning" 時,裏頭有一個論證,只有大約五頁長,我卻看了想了幾次都不懂,整個星期每天就是把那文章讀完又讀,尤其是那個論證,讀了幾十次,終於有點眉目,那強烈的知性滿足感,事隔十多二十年,到現在還記得一清二楚。

我教主修哲學的學生時,第一樣提醒他們的就是要慢讀。我會問他們:「你們認為要多慢才夠慢?」有些學生說每小時二十頁,有些說十五頁,但很少會說十頁(或以下)的。我的反應是先談談自己上述的經驗,然後說:「其實頁數無一定,是否夠慢,要看你讀後能不能指出文章最重要的論點是甚麼;如果你連一點也指不出,那就肯定是讀得太快了。讀完連一個重要的論點也指不出,那和沒讀過有甚麼分別呢?快讀變成白讀,划不來啊!」

為了讓學生對這個提醒印象深刻點,我通常會引維根斯坦的一句話作結:『哲學家見面時應該這樣互相打招呼:「慢慢來呀!」』( "This is how philosophers should salute each other, 'Take your time! " Culture and Value , p.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