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州立大學有個 數學教授被控 在公眾場所撒尿,此君非有怪癖,他撒尿的公眾場所其實是他一個同事的辦公室門前,他和這同事有些爭執,可能想不出其他更痛快的報復方法,於是乘人不覺,在同事的辦公室門上小了個便,洩洩忿。誰知他百密一疏,沒留意辦公室的過道裝有閉路電視,撒尿過程給拍下了,成為罪證。
其實我不大明白這種報復心理。做撒尿這樣下作的事來報復,對方根本不會受甚麼苦(叫清潔工人來洗刷消毒一下便成了),但自己卻已先將人格降得如此低下,何苦來哉?如果是為了侮辱對方,可要讓他知道你是在侮辱他,這才有效,例如把他踩在地上然後撒一泡尿在他頭上;像那數學教授的做法,若非給發現了,對方根本不知是誰做的、目的為何,就不會覺得是侮辱,那麼尿豈不是白撒了?
報復心能蠶食人的理智,由此可見一班。當你想向人報復時,最好先盡量冷靜一下,否則,即使報復「成功」了,到頭來吃虧的仍然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