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信神(無論信的是哪個神),都是因為各種機緣和心理因素,而不是被客觀的證據或理由說服而信的。然而,人既為理性的動物,便至少會在重要的事情上找理由支持自己相信的東西 --- 即使是先相信,後找理由,而不是先有理由,後才相信。
有個心理學系的同事介紹我看一本書,書名是 50 Reasons People Give for Believing in a God ,討論的正是這些信神的理由(留意書名講的是 a god,不是 God)。作者 Guy P. Harrison 不是甚麼教授學者,而是記者和專欄作家,已出過幾本書;他接觸過大量信神的人(來自不同宗教),綜合他們提出的信神理由,逐一討論,而成此書。他開宗明義強調自己的目的不是要證明沒有神,而是要分析這五十個信神的理由,解釋他們為何全都站不住腳。
像我這樣受過哲學訓練的人,很容易忘記一般信神的人都沒聽過、也不會在乎關於神的哲學論證;這些人自以為有信神的理由,你跟他們講哲學論證就是牛頭不對馬嘴了。Harrison 這本書是個很好的提醒,也是個豐富的資料庫。此外,Harrison 的筆調平和,沒有 Richard Dawkins 和 Christopher Hitchens 等的霸氣和火藥味,即使是信神的人,也可能可以平心靜氣看完這本書。
當然,最重要的是 Harrison 的論點通常都簡潔有力,雖然沒有哲學討論裏見到的精微嚴謹,但對付那五十個信神的理由,他的寫法已很管用。他對某些重要問題的理解雖嫌過份簡單,但大體上還是正確的;例如他在討論第四十一個信神的理由(「科學不能解釋一切」)時,談到科學和宗教的一個重要分別,就講得很不錯(以下是我的譯文):
「科學在嘗試解釋這宇宙的一切時,是有那麼多的漏洞,但宗教卻看來輕而易舉便解釋了一切,究其原因,是由於兩者運作的方式非常不同。科學家對自己和對科學都有足夠的信心,因此對自己不知的會坦於承認。除非得到大量的證據支持,否則恰當的科學是不會妄稱對任何事物有確切的認識,而且即使有大量的證據支持,科學的結論是永遠容許修改的… 科學知識裏的空隙不是科學的缺點或失敗,它們其實正正是科學勝於宗教的好例子;科學不能解答所有問題,是因為科學不會作弊,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也提出答案。
宗教的做法則與此大相逕庭。大多數宗教都倚靠信心而運作,即是說它們會在沒有證據支持下,聲稱事情是如此這般 … 就算不是直接禁止,也不會鼓勵信徒要求證據和開放辯論教義。在這種運作方式下,宗教便相當容易能作出非比尋常、卻無法證實的聲稱,而仍然為信徒接受了。」
(補:原來書中討論的五十個理由已給人 列在 Wikipedia 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