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兩天有個學生到我的辦公室來,我記得他已畢業了,好像已考進了法律學院,不過間中也會有舊學生回來找我聊天,所以我見到他時也不怎麼覺得奇怪。他一坐下,寒暄兩句之後,便從背包裏取出一本書來,說要還我。我一看那書,便記起大半年前他借了我一本書,因為那書很少會用,後來我也就沒放在心上了。然而,他還給我的這本,卻不是他借去的那本;借去的那本已很殘舊,他還給我的卻是簇新的。
我正要問他,他已解釋說他不小心把咖啡濺在我的書上,留有污漬,所以買過一本新的還給我。我聽了後便笑著說:「借舊書,還新書,很不划算呀!我那本書本來已很殘舊,多一點咖啡漬亦沒甚麼分別,這本新的你留著,把舊的還我吧!」我說了幾次他也硬是不肯,我只好把新書收下了。
這令我想起另一本書,另一個人。那是一個舊同事,有一次他到我辦公室聊天,看見我書桌上的一本書,說有興趣看,我便讓他借去了。幾個月後,我要用那本書,便問他看完了沒有,他說還未看,不如先還給我,遲些再借。可是,他在自己的辦公室找不到那書,便說一定是在家裏,過兩天會帶回來還給我。幾天過後,他也沒有主動再提此事,我終於忍不住問他是不是忘記把書帶回來,他竟輕描淡寫地說:「噢,那本書我找不到啊!不知放到哪裏去了。」就是這樣,沒有表示不好意思,也沒有說要買過一本還我。他既然如此,我還可以做些甚麼呢?只好自己去買過一本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