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種哲學導論

曾聽過某人在演講裏說:「哲學導論是最難教的,不應給那些剛拿博士學位的助理教授去教,要有一定功力的哲學家才會教得好。」驟耳聽來好像很有道理,其實不過是故作特別之語。教哲學導論,何難之有!

哲學導論的目的是讓學生明白哲學裏的基本概念、重要問題、一般進路、和著名人物及其思想,要達到這目的,教授者只須符合兩個條件:一、自己充分掌握了在導論裏要講授的內容;二、有良好的教學技巧(表達清晰、快慢恰宜、擅用例子等)。一個剛拿博士學位的助理教授,當然有可能符合這兩個條件,而一個功力高的哲學家,雖然一定符合條件一,卻未必符合條件二;我看不出有任何理由相信只有後者才可以把哲學導論教好。

我認為哲學是艱深的學科,導論應該淺入淺出,不宜深入淺出;不過,無論是淺入淺出還是深入淺出,都要符合上述兩個條件,導論才會教得好。一個剛拿博士學位的助理教授,當然可以做到淺入淺出,但亦應有能力做到深入淺出,而一個功力高的哲學家,雖然會較傾向於用深入淺出的教法,但只要他著意去做,淺入淺出也不會難倒他。

有兩本哲學導論書,都是我很喜歡的,作者同是著名哲學家,然而,一本淺入淺出,另一本深入下淺出:

Thomas Nagel, What Does It All Mean?: A Very Short Introduction to Philosophy (OUP, 1987)
Martin Hollis, Invitation to Philosophy (Blackwell, 1985)

Nagel說自己這本導論應該連中學生也看得懂,我不肯定他是不是誇張,但相信大學生會看得明白;Hollis那本是行家欣賞的,連Bernard Williams也讚好,但恐怕要特別聰慧的大學生才能掌握得到(Williams寫的那本倫理學導論 Morality: An Introduction to Ethics 也是如此)。如果要兩者選其一做課本,我一定會選Nagel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