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與醜

上星期在系內讀書組討論同事那本講愛的書時,談到一個問題,竟然所有同事跟我持相反意見!那問題就是:如果你愛一個人(這裏說的是戀愛,romantic love),可不可以同時覺得他/她樣子醜陋?(If you love someone, can you find him/her ugly?)所有同事都說不可以,只有我認為那是可能的,而且不只可能,事實上也有此情況。

我們談的是外貌,不是內在美醜。Alexander Nehamas在近作 Only a Promise of Happiness: The Place of Beauty in a World of Art 裏亦表達了跟我的同事一樣的見解:「問題不是我能否愛一個事實上醜陋的人 … 而是我能否愛一個我認為是醜陋的人,而我相信那是不可能的。」("The question is not whether I can love someone who is in fact ugly … but whether I can love someone I find ugly, and I believe that’s impossible." p.62)然而,的確有朋友對我說過自己的丈夫醜樣;除非她不是講真話,或她不真的愛她丈夫,否則我的同事和Nehamas的看法便應該是錯的。(話得說會來,想像一個男人愛一個自己認為醜的女人,比想像一個女人愛一個自己認為醜的男人難很多。可能正如我老婆話:「男人cheap啲!」)

還有一個可能,就是英文的"ugly"和中文的「醜陋」有些微妙的分別。大家有何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