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彆腳的論證

Chris兄昨天有 文章 談到一個在網上廣為流傳的短片,情節是少年愛因斯坦駁倒一個無神論教授。據說一些基督徒看這短片時心花怒放,對少年愛因斯坦的高超智慧驚讚不已,對無神論教授的膚淺無知則少不免要搖頭歎息一番了。今天我想分析一下片中的兩個論證,盡量深入淺出,讓大家看得輕鬆一點。

先看短片:




必要一提的是,這故事是捏造的,專門揭穿網上謠言的網站snopes.com早有 文章 澄清(以下我不會稱片中少年為「少年愛因斯坦」)。其實,即使真有其事,與片中少年提出的論證之好壞亦無關;就算是愛因斯坦提出的,壞論證仍然是壞論證。(順便一評:片中的學生年紀只能是小學生或初中生,老師怎會是個教授?)

片中少年提出的是一個類比論證。即使他的類比恰當,即使苦罪(evil)只是神的愛的欠缺,他的結論 --- 苦罪並不存在 --- 仍不成立。如果從「黑暗是光的欠缺」和「冷是熱的欠缺」,我們可以推論出「黑暗不存在」和「冷不存在」,那麼,我們豈非可以從「飢餓是食物的欠缺」推論出「飢餓不存在」?飢荒問題能這樣解決就好了!

這個論證應該是奥古斯丁(Augustine of Hippo)的相關論證的一個幼稚版本,極其量只能說明苦罪不是個實體(entity);但存在的東西不一定要是實體,而可以是屬性(properties),否則,真、善、美、慈愛、智慧、無知、貪婪、死亡、顏色、重量、速度(這些全都是屬性)等等便通通不存在了。無數天災人禍帶給人和其他動物的痛苦是千真萬確的,強調苦罪不是個實體,只是迴避問題。

「教授」的論證也好不到那裏。他從「神創造世間的一切」和「世間有苦罪」,推論出「苦罪也是神創造的」(他的最終結論是「神是邪惡的」)。這論證的主要問題在於第一個前提有歧義:假如它指的只是〈創世記〉所講的神創造萬物,那麼苦罪可以是後來由人所造成的;假如它的意思是literally古往今來世間所有的東西都是神創造的,那麼連基督徒也不會接受這個前提 --- 例如,即使基督徒相信達文西的天才是神賦予的,他們大概不會認為《蒙羅麗莎》也是神創造的吧!如果「教授」同意《蒙羅麗莎》是達文西而不是神創造的,他便要同意苦罪不一定是神創造的了。

假如苦罪是神創造的,那當然是不得了,然而,即使不是,問題仍在,因為神既是至善全能,為何不至少減輕一下人間的苦難呢?「教授」只集中論證苦罪乃神所創造,是捉到鹿不識脫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