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經何罪?

美國佛羅里達州一間基督教小教會(信眾只有大約五十人)近日受到傳媒注目,因為該教會打算在9月11日公開焚燒數千本《可蘭經》,以紀念九年前的911恐怖襲擊事件。無論這教會的動機如何,焚經計劃招來各方的批評,包括美國政府和不同的宗教團體,一致指責此舉是不尊重別人的宗教,而且很可能會令一些地方的回教徒更仇視美國(事實上,消息傳開去後,阿富汗已有數百回教徒示威,群情激憤)。

網友Chris兄快我一步,已有 鴻文 評論此事,亦是指出焚經計劃之不是。Chris兄對宗教的看法一向與我的相近,但今天我就要跟他唱唱反調,解釋為何很難有理據反對該教會焚燒《可蘭經》。

這件事當然有利害上的考慮,例如焚經可能引發極端回教徒的報復或打亂了美國的反恐部署;不過,假如那小教會決定不為這些利害考慮所動,而以自己的宗教內容為先,那也不見得就是錯的,因為他們沒有責任顧及這些考慮。

我們也不能批評那教會不尊重他人的信仰自由,因為焚燒《可蘭經》並不表示不尊重別人信仰回教的自由;正如我尊重你的言論自由,即使有權力,也不會阻止你說話,但我仍可在你發言後罵你「狗屁不通!」。

那麼,焚經之罪,是不尊重回教吧?可是,那教會既認為回教是一個邪惡的宗教,有甚麼理由要尊重它呢?這好比你相信地球只有七、八千年歷史,我認為你很無知,我還有理由尊重你這看法嗎?

有些人認為無論別人信的是甚麼宗教,我們都應該尊重,不單是尊重他們的信仰自由,也尊重他們的信仰內容。把這原則應用到那小教會上,我們便應該尊重他們的信仰內容;然而,他們的信仰內容包括不尊重回教,根據這原則,我們便應該尊重他們不尊重回教了!始終仍是沒有理據批評他們的焚經計劃。

假如那教會要燒的是《物種起源》,便不會引起這樣的風波 --- 雖然科學應受尊重,而焚書行動亦會傷害千千萬萬崇拜達爾文的人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