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李涉的《題鶴林寺僧舍》云:「終日昏昏醉夢間,忽聞春盡強登山,因過竹院逢僧話,又得浮生半日閑。」最後一句的「又」,有版本作「偷」,後來成了流行的獨立一句;躲懶一下,放開平日的工作,聽聽音樂、弄一杯咖啡、一邊喝一邊隨便翻閱雜誌閒書,甚至連這個也不做,只是放鬆身體,半臥在沙發上做白日夢,就是偷得浮生半日閑了。
最近在自己身上逐漸發覺這個「偷」字是有問題的。我每天都要求自己做點東西出來,最好是寫文、看書、做筆記這些和學問有關的東西,否則至少也要寫一篇博文、備課改文、執拾家居、或整理前後園。如果一天過了甚麼也沒有完成,我會覺得浪費了很多時間,心情因而變壞。
我不是不給自己任何輕鬆的時間,可是,每次我聽音樂的時間長了,或在網上無謂地瀏覽很久,都會有點覺得那時間是偷回來的 --- 是偷了應該用來做「正經事」的時間。因此,輕鬆完之後,很多時會是比輕鬆前繃得更緊。
其實,那輕鬆的時間也是我生命中必要的部份,這「偷」的想法真不該,「又」字便好得多了。又得浮生半日閑,多麼理所當然,更表達出欣賞和期待,那半日閑,自然會享受得舒暢多了。
* 李涉的那首詩,還有個很妙的故事,看 這裏 便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