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俄勒岡州有對夫婦因宗教理由拒絕替生病的兒子找醫生治理,結果兒子病死了,他們被控疏忽引致他人死亡,罪名成立,法官判他們入獄十六個月。
這對夫婦所屬的教會叫" Followers of Christ ",是基督教的基要派教會,主張有病時只能信靠神,病好病壞、是生是死,都由神去作主。他們認為有病找醫生是信心軟弱的表現,不但自己有病時不看醫生,連孩子有病時也如此,只一味祈禱唱聖歌。病好了,他們自然感謝神;病死了,那是神的旨意,他們也會感謝神。由於嬰兒和小童的免疫能力較弱,容易染病,這教會的墳場裏,葬的竟大多是孩童。
從這對夫婦的信仰角度看,他們一點也沒有做錯。假如你信靠神,相信一切都有神的安排,相信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那麼你是否生病,生甚麼病,病後如何,都全在神的手中, 無須你操心去找個醫生來干預。
為甚麼不可以是神的旨意叫你去找醫生治病?假如你這麼想,那麼凡事你都可以去猜度神的心意。你會知道甚麼時候猜中、甚麼時候猜不中嗎?到頭來,你可能只是將自己的欲求投射到神的身上,甚至會被魔鬼引誘你這樣做,令你越來越偏離神,那是很危險的事。
還有,Followers of Christ信眾的做法,是有《聖經》經文支持的,請看〈雅各書〉5:14-15:「你們中間有病了的呢,他就該請教會的長老來,他們可以奉主的名用油抹他,為他禱告。出於信心的祈禱,要救那病人,主必叫他起來,他若犯了罪,也必蒙赦免。」
法官大人,你是否判錯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