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喜歡說英語

在美國已生活了十多年,我仍然不喜歡說英語,雖然天天要說,但都有終隔一層的感覺,狀態不好時甚至會舌頭打結、辭不達意。

我敢說自己學習寫英文學得不錯,可是,寫和講是兩種不同的能力,我就是沒有講外語的天份,到現在英語還說得不好,有很重的廣東話口音,發音不準,而且不時會犯不小心的文法錯誤(寫時錯了可以改,但話說出了口卻不能收回)。我講書時的英語頗流利,可以口若懸河滔滔不絕,那是因為講慣講熟了,然而,一走出課室,我的表現便會差一大截。

當然,這麼多年來我是進步了不少的。初到美國時,簡直像個啞巴,有口難言,經常要先在心裏組織好句子才說出來,而且出了口人家也未必明白。現在不會像個啞巴,但有時說得不好,也會像個笨漢。

我之所以知道自己進步了,還有一個線索。我妻子講外語的天份比我高很多,我以前覺得她的廣東話口音很輕,奇怪的是,她的廣東話口音卻漸漸重了;她既有天份,又在一個英語環境生活,怎麼會退步呢?後來我才明白,是因為我自己的廣東話口音輕了,在我的耳中她的口音便相對重了。

美國人口頭上十分慷慨,很容易稱讚外來的人英語說得好。有個朋友的英語顯然有廣東話口音,有一次他跟一個美國人交談,對方讚他的英語說得地道,還說聽不出他有任何口音;我的朋友竟信以為真,沾沾自喜。自知之明,永遠是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