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厭」有時真討厭

「討厭」是令人厭惡的意思,誇張一點的理解,就是請求別人厭惡,跟廣東話的「乞人憎」有異詞同工之妙;做到討求別人憎恨你、厭惡你,可謂賤莫甚矣!例句:「他這人真討厭」、「我絕對做不出那麼討厭的事」、「「討厭」這個詞語用得不恰當是頗討厭的」。

可是,很多人卻喜歡這樣運用「討厭」一詞:「我很討厭你」、「你真令人討厭」、「請不要做大家討厭的事」;想想真不通,究竟是誰討誰的厭?其實只要稍改便通了:「你很討我厭」、「你真討人厭」(或「你真討厭」)、「請不要做討大家厭的事」。

我很看不順眼這種不通的用法,但詞語和句子的意思很多時候都是由使用者的習慣決定的,即使字面意思不通,例如「飲飽食醉」和廣東話的「擔屎都唔偷食」(形容人很誠實可靠),只要大家都這樣用,久而久之便沒有人會認為那是錯的了。

像「我很討厭你」這樣的句子,已經有很多人使用,但我仍然接受不了這種用法,仍然覺得這種用法討厭。不知道有多少人會像我這麼執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