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llywood的危機

近年印度勢力逐漸入侵美國. 先是Sony Pictures 負責替《Sawaariya》海外發行, Steven Spielberg旗下的夢工場(DreamWorks)的真人電影部, 也得到印度公司的金錢資助, 脫離開派拉蒙(Paramount)自立. 而印度電影界與外國電影製作單位的合作愈來愈活躍: Rambo和加州州長要替印片《Incredible Love》客串、《Chandni Chowk to China》擺明車馬到中國一遊. Bollywood電影在海外一向受捧, 現在更是勢如破竹. 但是否代表Bollywood一帆風順?

Bollywood抄襲問題一向嚴重. 印度種族和語言多元, 使 印度 電影業者習慣將一套電影拍成多個方言版本. 如Bollywood的攪笑鬼片《Bhool Bhulaiya》(2007) 改篇自南印度馬拉雅拉姆 (Malayalam) 版本《Manichitrathazhu》(1993) . 泰米爾 (Tamil) 的版本《Chandramukhi》(2005) 雖是翻拍, 但氣氛水準均不俗. 相比之下《Bhool Bhulaiya》影片過長, 整體亦太累贅.

據悉由於檔期緊密, 劇本不足, 加上投資成本限制, 抄襲的情況屢見不鮮. 美國的《Miracle Worker苦海奇人》(Black, 2005)、 《Disclosure 叛逆性騷擾》 (Aitraaz, 2004) 《Double Indemnity雙重保險》(Jism, 2003 ) 港的《見鬼》 (Naina, 2005)、南韓的《Old Boy 原罪犯》(Zinda, 2006), Bollywood均如獲至寶, 照單全收.

早在90年代初, Bollywood已率先翻拍香港的《英雄本色》( 可惜筆者已忘記了印度版的片名, 影片拍得相當沉悶和混亂 ), 「印度宋子豪」Sanjay Dutt, 在貨櫃場以 機關槍 狂掃千軍. 那份學得一招半式便大鳴大放的拍攝態度, 叫筆者目瞪口呆.

Peter Weir以美國Amish族為背景的《Witness》(1985), 落入Bollywood, 變成西藏靈童驚魂記《Paap》(2003) . 保留驚慄綽頭, 也大量增加男女主角的「性幻想」場面, 足見導演和編劇 (前演員Pooja Bhatt) 的「創意」. 波蘭亦不能倖免, 奇斯洛夫斯基的《情誡》(A Short Film about Love, 1988) 慘被改成《Ek Chhotisi Love Story》(2002). 觀眾的反應一面倒之餘, 女主角Manisha Koirala更將導演告上法庭, 理由是他沒有採用協定下由替身演員代拍的情慾片段, 自己則蒙上 不白之冤 , 變成「代罪羔羊」.

既然Bollywood抄襲明目張膽, 為何外國電影業界沒有發覺? 原因是印度對版權實施極為寬鬆, 西方對於寶萊塢電影工業亦相當陌生, 他們根本沒有注意到自己的作品被Bollywood挪為己用. 觀眾也不會注意到抄襲, 因為許多印度的觀眾並不熟悉西方的電影和歌曲. 慶幸在流行文化全球化效應下, 印度觀眾也比從前熟悉了西方的影視文化. Bollywood影片也減少抄襲.

Bollywood和荷里活在合作交流下, 現在更加互相留意對方的舉動. 荷里活的Tim Burton, Julia Roberts及Penelope Cruz 都是Bollywood電影的超級影迷. Bollywood意識到與美國合作, 必須考慮到版權的重要性. 使印片明星紛紛站出來呼籲觀眾打擊盜版 (諷刺是海外觀眾非靠盜版認識Bollywood不可).

即使Bollywood仍然百花齊放, 但影片仍然傾向模仿西方, 捨寫實取誇張的Masala, 早晚會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