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
十年前的10月22日,開始寫博客。
十年後。
十年後的今天,寫下這篇。
三千多個日子,似是冗長,其實不過是博客版面右邊的「未忘的前世」,逐月逐月記錄,最多scroll十秒,從2002年到2012年,整個十年已經完結。
可是,我的肉身覺得這十年,不算易過。
搬過好幾次家,轉過不少次工作,談過很多次戀愛,犯過太多次錯誤。
第一篇裡的舊人,早已完成買車買樓結婚三部曲,在別處落地生根,我呢,仍是腳踏實地的不腳踏實地過日子。
嗯。
現在要去睡了,醒來後會到連卡佛買點小東西送給自己。
十年前,它在皇后大道中;十年後,它在國金。
若你問:「這十年妳學會甚麼?」
我會答:「一切愛恨哭笑,背景從來是現實生活。所以,任何時候,繼續有能力在連卡佛逛逛買買,才是正經。」
我花十年學會的小道理,一點不動人,但實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