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生活。

好友說,她的男友對於她與我作伴吃飯逛街,有點保留。

因為,他對我的印象,總是停留於一星期四晚跳舞至天明,周末約會要分上半場下半場,連gals' gathering也硬生生帶幾個男性朋友出席的那些年。

聽了,不覺無辜,只是嘆氣。

那些日子,有發生過,且不是白活的。

其時,真覺得開心,但都過去了。

偏偏,除了寥寥可數的知心,其他人看著我的目光,仍停留在那階段,時分秒都不曾移動過。

跳舞鞋子都換掉了,改穿平底鞋;喝酒太多有了胃炎,不敢再多喝;不喜再與無謂男人約會,情願在家摺衫吸麈。

可是,沒多少人會相信,年月流走,長大了,所做的事自然不太相同。

從前的我,現在的我,我一樣愛。

儘管從前那個不理規矩放肆得別人想掌摑的我頗不知所謂,仍然愛。

不過,周末夜待在家,努力嘗試將稿件寫好一點點不要太shit;第二天若是早機,吞下安眠藥早早上床休息叫自己不要請假,這就是我的生活。

這就是我現在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