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闖遊樂場

今夜,我覺得自己可以拿英勇勳章。

因為,一鼓作氣勇闖遊樂場。

大哥,不是M1NT呀,是No.9呀,那個不成文規定不招待22歲以上人士的兒童遊樂場呀。

當那些美眉善意地問我:「姐姐你為甚麼不跳舞?」

除了微笑回答「I'm too old to dance」然後抄起果隻裝住cranberry juice (唔俾人飲juice ga?)既玻璃杯掟爆佢個頭之開外還可做些甚麼呢?

不過,看著她們短過底褲的mini skirt,看著她們心胸廣闊沒有加墊加砵仔糕的超deep V,看著她們尚未被botox洗禮的緊緻皮膚... ... 我忽然心軟,原諒了他們。

是他們,不是她們。

他們拋棄日久失修的危樓,轉投實用面積只得四成半的新樓,我是明白的。

物競天擇,青春不是大晒,是大X晒的。

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