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昨夜你在Club No.9看到一個女孩子,她穿著漂亮的Marc Jacobs連身裙子,卻坐在沙發哭得好淒涼。

那個是我,毫無疑問。

有誰在尋歡作樂的地方掃興?只得我。

不想計較值得與否這類艱澀難明的題目,沒有答案的。

現在想起來,只覺很醜,連自重也忘了。

慶幸的是,擦乾眼淚就走了。

假若糾纏不休或一時意氣跟陌生人回家,我會認為自己死十次都不夠。

哭夠了沒有?眼淚最多只賺得同情。

愛和尊重不會從淚水中滋長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