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友人坐在二樓cafe窗邊的小桌子,窗外看到的,是時代廣場那繁華的馬路。
我拿著手提電話,靠著窗邊向下望,看到人潮中那出生於1970年的男人。
他抬頭往上望,只一眼就找到了我。
穿著黑色雪紡傘裙踏著三吋Chloe的我,不要命似的跑下樓去。
他已在大堂等候。
然後,沉默對望良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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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蘭搵真愛」是一個很大的笑話。
然而,近來身邊的朋友、萍水相逢的人甚至clubbing partner,都叫我嘗試相信蘭桂芳裡有愛情。
托著腮呷了一口Strawberry Daiquiri,心裡想,他們想我送死嗎?
神愛世人,但我不是教徒,祂不會慷慨到送我一個在蘭桂芳裡認識的愛人。
如果有這樣的神蹟出現,肯定是我努力創造的,不是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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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廳裡,我吃著potato skin看著球賽。
嘩,又入一球!我將眼睛睜得大大。
坐在我面對的男人,說他喜歡我,就是因為我簡簡單單沒有機心。
不知為甚麼,我聽到了,鼻有點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