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是一個甜蜜的故事。
初吻,理所當然,給了初戀情人。
那一年,我二十歲。
男友比我大十年,經驗老到。
小情侶手拖手回家,在我家樓下的鐵閘外,他毫無先兆的,就這樣吻下來。
那是一個很長的吻,由不知所措,到懂得配合逢迎。
當他的嘴唇離開我的嘴唇,我才發現,吻得嘴也有點麻痺了。
不久,他提出分手。
事隔數年,他重新追求,送上Cartier指環,我欣然接受。
每次他吻我,我都不留情面的皺眉頭。
我嫌棄他身為老手,技巧拙劣。
不久,我提出分手。
再過一段日子,他要求復合,我拒絕。
他強要吻下來,我毫不猶豫伸手掌摑。
我連陌生人也可吻,就是他不能。
因為由衷討厭那些舌頭只懂橫衝直撞,就當作熱情的人。
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