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我和A開開心心的準備去看《生日快樂》。
走著走著,我看到那熟悉的身影 ── 是W。
我們有著共同的朋友,但我總是覺得,只要尚餘一點點的運氣,上天都不應讓我再碰上他。
朋友問我,如果當時不是挽著A的臂彎,我會否上前掌摑他?
其實,不會。
當回頭對望的一刻,我甚至想過給他一個微笑,但真的做不到。
我的心只是靜靜的揪動著,仍然在痛。
一切的細節我都記得,記得靠在他胸膛時他的體溫,記得高大的他低下頭溫柔的看著我,記得常常捏他的鼻子手臂不信我有運氣擁有這個人。
朋友說他偶而會問起我的近況,我才真正覺得驚訝。
像我這樣的女子,他的生活中,大概有很多。
過後,理所當然,煙消雲散不會記起。
他讓我得到教訓 ── 玩物有資格要珍珠玉石,就是沒有資格要一個她很愛很愛的男人。
既然由虛無縹緲的文字開始,愛上這個人,我知道只得冒險。
到了現在,翻看雜誌讀到他的文字,仍覺得他是有才華的人,不過對玩物殘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