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是我先選擇離開。
我早說過,我愛過的人,一生都會掛心。
甚至,分開後還是會回頭照顧他。
可是,經過昨夜,再笨也總得明白,他需要的只是酒精。
就算他已破了產事業不順心夜夜酒醉,我也從不在意。
唯一的心願就是看到他振作起來。
見他病得那樣重,晚上我在打點張羅,該先弄川貝燉梨,還是買點粥給他?
凌晨一時下樓到店舖,卻發現他早已走了。
電話接通了,聽到他醉得語無倫次的聲音,然後斷了線。
再過一會,話筒的另一端是別的男人的聲音,和一大群的鶯聲嚦嚦。
語調輕柔的詢問他們在哪,答案是 ── 「英皇駿景102」。
我聽到這七個音節,忽然心淡下來。
當所有人都說他是「爛泥」,我始終相信,他是個出色的男人,他不過需要一個機會。
但從今以後,無論他在各式夜店喝得有多醉有多辛苦,該由別的女人去為他操心。
我在他身邊,他只會覺得我礙事。
就當作是我狷介吧,在我哭在我眼睛出了問題在我躺在醫院的時候,他從來沒有出現過關心過。
即使他心裡有我,還是太懂得遺棄我。
那本記事本,賺到他的眼淚和感動,卻無法換來他對我好一點。
他:「你知唔知你好傻呀?」
我:「我知呀。」
言猶在耳,那兩個在餐廳沙發對望的人,已經相隔了一個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