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男朋友就像買唇膏,塗過上嘴才知是否真正適合自己。逛化妝品店的時候,基於生你只能把唇膏的樣板塗在手上,再看看模特兒那經電腦touch-up又 retouch-up的廣告。就是憑這點虛無飄渺的資料,決定買或不買。
結果,我家裏有三十支唇膏,卻沒有一支是讓我真正滿意的。手部的膚色跟嘴唇根本不同,在店子裏把唇膏試在手背,看上去漂亮極了,我肯定這次一定不會買錯了,興高采烈的回家裏一塗上嘴,shit!又買錯了。但那時已付了錢,再沒有「回水」的可能。
Well,我得承認,偶然也會買到「接近」滿意的唇膏。就像我那二十六個Plan一樣,有時候偶然間唔中,也會遇上四肢發達而頭腦又未至於太簡單的。於是,我以博彩的心態給他一個機會,同時也給自己一個機會。可是往往未打夠四圈,我就會不耐煩起來。他們不了解我。
唇膏這東西嘛,總是教人眼花繚亂。這個可以保濕,那個有維他命C,這個含骨膠原,那個有閃亮效果,我統統都想要,卻無法找到一支集所有好處於一身的唇膏!更要命的是除了唇膏,還有唇彩、唇筆、唇XYZ……它們一字排開,一個一個向你招手:「買我啦!買我啦!」叫得人心煩意亂,不知所措。我惟有不斷買新的,不合用就擱在一旁。Time after time,總是如此。戀愛對我來說,是一場永無止境的漂泊。
男人不塗唇膏,不會明白女人買唇膏的困擾。但男人買衫。對男人而言,女人就如衣服。唇膏與衣服,同樣都要花錢買,同樣都要試上身,同樣都是不合身就丟掉。Fair enough。
遇上一支真正適合自己的唇膏,與其說需要眼光,不如說需要運氣。很多很多很多運氣。
* * *
跟Yvonne約好在置地廣場Robuchon。在中環約人午飯,感覺總是匆匆忙忙。但Yvonne剛從北京回來,我就要飛上海了。要不是勉強擠出一天的午飯時間,她那結婚請帖恐怕永遠無法交到我手呢。
「Hey Yvonne!」我跟她招呼道,一邊在椅上坐下來。她微笑放下手上的書,我一看,那是《四季滋寶湯水DIY》。
「叱商界的投資銀行家居然轉行煲湯!」我笑說。
「王律師,你少說風涼話了。有天當你嫁人,你就會知道住家湯對綁住一個男人是多麼重要。」「It's not sexy.」我說。我沒指出二奶最會煲湯,已經很客氣了。看Yvonne一臉幸福地研究那煲南北杏貝母燉鵪鶉,我不禁想起她從前所經歷過的,那段悲慘的往事……在認識現在的未婚夫之前,Yvonne曾搭上一個有婦之夫,糾纏了足足四年。她與我在大學時代已經認識,後來工作也常常碰面,交情不錯。我並不反對她跟一個有婦之夫交往,afterall,兩個人之間的事就只有那兩個人知道,誰有資格去判斷別人?作為朋友,能夠做的只是聽聽她訴苦,說些「阿媽係女人」之類的廢話來安慰安慰罷了。真正有內涵的說話,恐怕都是很難聽的。譬如說,如果你問我已婚男人為什麼要找情婦?Obviously只有一個目的──洩慾。你想想看,一個四十多歲的男人,有家庭,有事業,有錢,他還欠什麼?一個能令他再次硬起來的女人。Well,你當然可把這提升到文藝大悲劇的層次,相愛而不能愛真是天意弄人呀他媽的傷心死我呀……當你把這些廢話省掉以後,就會發現所謂的「文藝大悲劇」不過是一場交配。豬也交配,但人類卻能把交配寫成文學。This is civilization。
就說Yvonne那隻狗公,會突然急call Yvonne說:「我老婆出去了,你現在能不能馬上過來我家?」Yvonne就會像撞邪一樣,丟下手上所有工作飛奔前往。「我思念他快瘋了,只要能見他,我其他一切都管不了!」簡單來說,就是應召女郎。我很好奇,為什麼不到酒店爆房?我想是為了慳錢。她當然也很痛苦,提過分手,但只要男人緊緊抱她說:「Yvonne,你知我是愛你的。」她又會繼續應召。
有天,狗公約Yvonne在餐廳見面,她來到以後,發現狗公和老婆在等她。正室發現了Yvonne的存在,呼天搶地。狗公為了安撫妻子,居然在她面前跟Yvonne分手!我真無法想像Yvonne當時的感受。後來,狗公的老婆情緒平復了,他又口淡淡去找Yvonne,老婆發現了又再狂性大發,於是再跟Yvonne分手,再口淡淡復合,周而復始,萬念俱灰。老老實實,不悶嗎?Yvonne就像《非誠勿擾》裏的舒淇,遲早跳海。作為她的朋友,惟有希望她的「葛優」早日出現啊。
這樣拖拖拉拉,過了四年。直至有次,Yvonne又應召到他家裏去,很淒美的抓住他老婆外出的剎那春宵。正在纏綿之際,狗公的電話突然響起。「Shit!我老婆提早回來了!你快走!Out!」說已用力往Yvonne的背上推。她彎下腰一件一件拾起散落地上的東西,眼淚也一滴一滴流下來。三十秒之前,這個男人還在把她緊緊抱住,喁喁細語。所謂「愛」,原來可以在一瞬之間轉換。莎士比亞說:「 'Was' is not 'is': besides, the oath of a lover is no stronger than the word of a tapster; they are both the confirmers of false reckonings.」等一下,我為什麼要在這種時候談莎士比亞?真要命。每當我想講粗口的時候,總會很自然的引述莎士比亞。究竟是什麼原因?連我自己也說不清楚。
Forget about Shakespeare。那次Yvonne被狗公趕出家門,突然之間,她那長久抑壓下來的憤怒、愛情、仇恨、委屈──一切的一切,於瞬間越過了臨界點爆發出來,她衝向露台要跳下去,那是三十一樓,狗公死命把她拉住。死遠一點,唔該。
認識狗公的時候,Yvonne二十五歲,在國際律師行上班,樣子不錯。她後來轉做investment banker,也有很多人追,憑這樣的條件何必作賤自己?讓我引述導遊阿珍的金句:「你這輩子不還,下輩子也要還出來!」Yvonne前世欠了那個男人,今世來還。除了訴諸迷信,我想不到別的解釋。再聰明的女人,在愛情面前都會變成白癡。當你很愛很愛一個男人,你根本無法控制自己,就像吸毒一樣不能自拔。沒有人比我更明白,女人一旦遇上一支鍾愛的唇膏,無論如何都不願放手,因為要遇上一支適合自己的唇膏實在太艱難了,當你塗上嘴唇,你會忍不住喊「就是它了!」,那顏色跟你天然的唇色融為一體,彷彿本來就是你生命的一部分,你找了一輩子就是要找這支唇膏。問題是,那唇膏是別人的,是你偷來的,賊贓常常給人帶來麻煩啊。
三十一樓那驚心動魄的一幕,狠狠摑醒了Yvonne。那次以後,她對那個男人死心了,當然不是從那一刻開始就不再想念他,但想念卻一天比一天淡。直至有天,Yvonne遇上了一個真心疼惜她的男人,沒有「文藝大悲劇」,沒有甜言蜜語也沒有海誓山盟,有的是《四季滋寶湯水DIY》,是雨天為她起的一把傘,是一個家。
「恭喜你!」我衷心祝福Yvonne。儘管婚姻並非幸福的保證,Yvonne跟從前那隻狗公卻保證不會幸福。大拿拿四年的青春就那樣一去不返,留下的只有無盡的傷痕。看Yvonne,我不禁有點唏噓。究竟女人要走多遠的路,才能得到幸福?(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 https://world-of-daisy.blogspot.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