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幾時有?

「So, how's New York?」我問Joyce,然後呷一口明前龍井。

「Vain。還是比較喜歡倫敦。」她說,又用手指搔一下剪得極短的頭髮。Joyce在航空公司任職公關,secondment到紐約半年後回來,就把一頭長髮剪短。

已經很久沒有來Pacific Place的夜上海了。論氣氛和景觀,尖沙咀那店子要好得多。Never mind,反正只是為了方便在PP看電影罷了。最近的IPO市場熱血沸騰,我們一班律師簡直忙到「斷六親」!難得有一天假期,不盡情relax一下還對得住自己麼?我心情愉快地穿上Paule Ka的ankle boots,準備看一部毋須用腦的搞笑商業片。

我們決定看The Proposal(港譯《求婚的惡魔》)。一聽戲名就知有幾商業化,開場後三分鐘已經知道結局。Sandra Bullock飾演的惡死女上司,因為工作簽證過期將被逐出境,威脅男下屬與她假結婚,最後弄假成真,愛上對方。

Frankly,這條橋實在爛得教人打呵欠,但我和Joyce還是哭得死去活來!為什麼這種該死的故事永遠不會在現實發生?為什麼四十五歲的Sandra Bullock看來像個阿嬸,竟能成功勾搭靚仔下屬?天理何在?看人家覓得真愛,即使只是做戲,而且是一部極之老套的戲,我還是忍不住擦眼淚。

一部喜劇,在廿五歲以上的女人眼中,會變成一部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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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電影,我們決定在夏天最後一抹陽光消逝之前,來一次日光浴。

Joyce住淺水灣。在她家裏的泳池畔,我們懶洋洋的躺在沙灘椅上。我隔墨鏡看太陽,太陽有氣無力地看我。我循例塗了兩滴太陽油,以便營造假日的氣味。

我深深吸入一口淺水灣的空氣,煙霞很濃。我喜歡煙霞。我喜歡那有什麼正在醞釀的感覺。

「我辭工了。」Joyce說。我看她,忽然覺得那側面有點陌生。不知是否改變了髮型的關係,總覺得Joyce跟平日有點不同。Well,我承認,那頭短髮跟她那細細的瓜子臉簡直絕配。在我認識的女人當中,束短髮而又富女人味的,講真,就只有Joyce。

「Cheers!」我舉起一杯Pimms。

「你不覺得我太衝動?奮鬥了五年,升職三次,到今時今日才突然放棄……」「這頭長髮,你老早就應該剪。」我說,又多塗了一點太陽油。「短髮才真正適合你。」

五年了。Joyce剛進這家航空公司,就認識了這個已婚飛機師。當然,你說五年來她就只有飛機師一人,我打死也不會相信!但兜兜轉轉,離離合合,終歸還是放不下那個男人。這樣蹉跎人生,就算有緣,也是孽緣吧。

「每一次鬧分手,他都誓神劈願說會跟老婆離婚。他說老婆不了解他,惟有跟我在一起,才感到不再孤單。」Joyce幽幽的說。

「美國總統尼克遜從前的文膽William Safire,曾經大罵希拉莉是『congenital liar』─『天生大話精』。」我說罷閉上眼睛,享受假日的微風。

Joyce是一個聰慧的女子,否則我根本不會跟她做朋友。但即使世上最聰明的女人,在愛情面前都會變成白癡。Joyce能夠用「博弈論」去分析我為何應該忘記Philip,但輪到她處理自己的感情問題,卻像被人落了降頭般任由擺布!我心想,Philip那混蛋賤還賤,但總算沒有老婆呀,你那個滿口大話的住家男人,就算曉飛又如何?

你以為Joyce家裏大把錢,人又長得漂亮,就不愁找不到好男人了?剛好相反!沒本事的男人,討好Joyce只為了錢;有本事的男人呢?又怕被人譏笑「食軟飯」。

只有像那個已婚飛機師,才會熱情奔放地與Joyce糾纏下去,因為他從一開始就不打算跟這個女人有什麼將來,只顧享受從她身上得到的歡愉,根本不管她的死活!Well,alright,曾經也有一兩個心智健全的男人對她死心塌地,但讓她午夜夢迴的,始終還是那個congenital liar,這就叫犯賤!大部分女人,天生都有點被虐待狂。不要問我為什麼,我曉答的話,早就得了諾貝爾。

To be fair,Joyce也並非完全沒快樂過的。哪一對大打出手的男女,不曾試過喁喁細語?哪一對離婚的夫婦,不曾有過溫馨的歲月?所有愛情悲劇,原是由喜劇開始;炒股票輸光身家,也全因當初贏過一點點錢。是他變了?還是當初的海誓山盟原是虛假?讓我Daisy告訴你吧,那些承諾都是真的,只是他在三秒之後忘得一乾二淨罷了!尤其當那些承諾都在床上許的,他就更加需要拚盡全力,把渾身的血液集中在陽具之上。那時候,believe me,這個男人並非存心騙你,因為他根本不知自己在說什麼。女人,可憐的女人,往往為了那一閃即逝的甜蜜回憶,海枯石爛地等待那個狗公。

烏雲開始在天邊聚集起來。在我回過神來以前,天空已刮起了狂風暴雨,我和Joyce卻絲毫沒有避雨的打算,繼續架墨鏡躺看雨。我們已經洗濕個頭,避到天腳底也是枉然。說來奇怪,暴雨嘩一聲灑過以後又忽然停了。我看那灰白的天空,想起Ernst 那首The Last Rose of Summer。王迪詩,你自己還不是為了夏天消逝前那最後一朵玫瑰,默默地等他的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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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發現自己非常期待他的電話,是在倫敦。

那時我和兩個女友住在South Kensington一座房子。Philip總是在凌晨時份致電,我能聽出他在抽煙。他說,抽煙的時候總是想起我。我不知在心理學上,那是否帶有任何性方面的聯想。但至少,他記得我。

「這種時份來電,就不怕把我吵醒麼?」我放下手裏的小說往被窩裏鑽,一種甜蜜又羞澀的感覺湧上心頭。

「你未睡。你在看書,是不?」Philip說。

我愈討厭這個自以為是的人,就愈渴望走近他。在那一次又一次的深宵談話裏,我努力往後退到一個安全的位置,試理性地量度彼此的距離。然後不知從哪天開始,我發現自己非常期待他的電話。

這個男人給我一種危險的感覺,我卻對這種危險有種隱隱的嚮往。後來,事實證明我這感覺是正確的。我們曾經吵架,曾經冷戰。回想起來,他給我的回憶大部分都是不快樂的。但那些一瞬即逝的甜蜜,卻讓你一次又一次捨不得放手……
我生病的時候,Philip會為我買一碗菜乾豬骨粥;我沮喪的時候,他會摸摸我的頭說:「王迪詩,你是智慧火星的花魁,笑一笑吧!」那一刻,我整個人從頭到腳,就連髮端也感到幸福!跟Philip在一起的時間,就像偷偷溜進生命迷宮裏的魔幻時刻。但繾綣過後,總是留下一種難以言喻的空虛。「不在乎天長地久,只在乎曾經擁有。」Obviously,這只是一句騙人的廣告口號。「曾經擁有」有個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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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吃過簡單的晚飯,在花園百無聊賴的坐。Joyce的傭人端出一碟月餅,我這才想起中秋節到了,就連夏天最後的一朵玫瑰都已經凋謝。我們望那個朦朧的月亮,一直望穿了秋水。(撰文:王迪詩 https://world-of-daisy.blogspo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