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總要在雨天
我把手袋一丟,氣沖沖坐在Blue Bar的梳化上。Joyce翹起了二郎腿,有意無意讓我看到她腳上那雙最新款的Jimmy Choo,但我今天可沒心情去關心一雙高跟鞋!
「What’s up?不要給我猜中,九成又是跟Philip有關吧。」Joyce說,同時露出一個意味深長的微笑。God,我最討厭就是這種意味深長的微笑!但我還是要把Philip那渾蛋的惡行一五一十的告訴她,否則屈在心裡,恐怕要屈出病來。
事情是這樣的:
Well,大家都知道Philip是我的Plan A。但既然這Plan A多年來進展緩慢,來個Plan B、Plan C和 Plan D作為contingency,也是人之常情吧。
有天,Plan E約我燭光晚餐。Frankly,以前我根本連眼尾也不會朝他一眼,但自從雷曼倒下,國際投行風雨飄搖,我深感還是祖國最靠得住。所以,Plan E作為中資行的私募基金經理,雖然怎麼看都是其貌不揚,但隨著全球翻起了金融海嘯,這傢伙的rating亦由原來的Plan U躍升為Plan E。再說,他懂得約我到Grand Hyatt的The Grill吃dinner buffet,也總算有些少品味。那裡的海鮮湯和辣炒飯,堪稱人間極品。
我們在泳池旁的桌子坐下。那夜天色清朗,空氣中彌漫著龍蝦和牛扒的肉香,我的心情也隨之而愉快起來。Plan E見我笑意盈盈,不禁深受鼓舞,從身上的名牌西裝談到自己如何在金融界叱吒風雲,異常亢奮;與此同時,我為處理海鮮湯和辣炒飯正忙得不可開交,無暇答話。It’s fine though,反正男人需要的,不過是一個坐定定讓他自吹自擂的聽眾而已。
當我吃到半飽正在「中場休息」,突然聽到不遠處有把熟悉的聲音。一看,Philip正搖著一杯紅酒,身旁坐著一個鬼妹,兩人不知在談什麼好笑的事,正旁若無人的哈哈大笑,也不想想那是公眾場合!再看那鬼妹,夏天未到就學人穿deep V吊帶裙,以為脂肪夠厚就不怕凍到肺炎!
我密切監視他倆的一舉一動,完全不知Plan E嘰嘰呱呱在說些什麼,只隱約記得他的嘴巴沒有一刻停過。Philip和鬼妹繼續談笑風生,好不快活。於是,我故意提高聲線,稱讚Plan E能幹又有品味。Okay okay,我知由這笨蛋來飾演「情敵」,確實有點牽強,但臨時臨急唯有由他充撐一下。不料,搞了一台大龍鳳也沒有令Philip注意到我!好,我忍你。誰叫我的弱點是我的教養?否則我早過去扭斷你的脖子!
過了好一會兒,狗男女起身離去。那時,Philip才終於發現我的存在,跟我揮手微笑。我目送他倆的背影,很想很想知道,那渾蛋會否吃飽飯到樓上開房。
* * *
After all, tomorrow is another day。次日醒來,我充滿信心,肯定Philip一定會急急來電解釋,昨夜那女人不過是個理財顧問、保險經紀或健康食品推銷員。然而,我的電話整天也沒響過。我懷疑電話壞了,把它往牆上砸了兩下,再放回桌上監視著。
下班後我去了Mulberry,一心想買春季那個lipstick colour的clutch bag。Alright,我確實已經有一櫃子的clutch bag,誰叫我偏對這一個念念不忘?售貨員卻無情地宣佈已經賣光!Shit,連個手袋都要跟我作對,真氣死人!唯有試試上網訂購,也順便訂了同款的黑色和白色,反正一個才五百英鎊,卻不知還有貨沒有,須等七十二小時才收到電郵確實,教人患得患失。
零晨四時收到個SMS,我從睡夢中跳起來急看電話。Jesus,竟是春季大減價的宣傳短訊!
如果你問我一世人最討厭什麼,那就是等。
* * *
「你自己不也在跟其他男人約會嗎?」Joyce冷冷地說,斜著眼來看我。
「我點同?就算我跟其他男人約會,我永遠把他視作Plan A!And he doesn’t appreciate!」我愈說愈生氣,一口氣乾了那杯Cognac。「而且他搭上的是鬼妹!你知道什麼叫國仇家恨?鬼妹除了胸大,有什麼好?」
「Philip一向如此。你早就知道。」
我無話可說,別過頭去看窗外那五光十色的維多利亞港,新仇舊愛霎時湧上心頭。我寧願窗外烏雲密佈,一片慘戚,太耀眼的反教人受不了。記得有年情人節,我也在這裡看窗外的風景。那夜,我回家打開Philip送我卻一直未拆開的聖誕禮物──那雙雪花形狀的鑽石耳環,紀念著我們在英國雪地的繾綣。在London的日子,Philip和我時常穿著大衣,在Russell Square附近游蕩。實在冷得受不了,就一起鑽進British Museum避寒。我們常常在寒風裡靠得很近,卻從來沒有熱情地擁抱過。跟Philip在一起,感覺總是「這麼近、那麼遠」。我討厭這種不實在的感覺,但見不到Philip的時候,卻又會懷念起這種不實在的感覺來。
「他不妒忌。」我終於忍不住說。
「什麼?」Joyce一時間有點茫然。
「他不妒忌。他不在乎我。」眼巴巴看著我跟另一個男人一起,Philip依然滿不在乎。也許他從前在乎過。即使如此,人畢竟會變。
「你終於醒了!對,他不在乎你。」Joyce說,眼裡有種旁觀者清的神氣。
* * *
我始終沒有等到Philip的電話。一個月後,他寄來電郵邀我晚飯,地點竟然是The Grill!我氣得差點哭出來。你把我當什麼人了?是擺個姿態,以示我跟你那些鬼妹沒兩樣?如果我應約,我王迪詩還算是個人嗎?
晚上,我準時到達The Grill。我有點妒忌Philip竟把一套Paul Smith穿得那麼瀟灑。他一貫泰然自若,而我卻傷痕累累。天空忽然下起了毛毛細雨。除了打在頭上太陽傘的滴答雨聲,就只剩一種令人窒息的dead air。桌上的燭光在風中顫抖,雨點灑在泳池裡,一點一滴的,打出了許多細小的旋渦。當雨漸大,池塘的某處也開始蘊釀一股暗湧。忽然,我感到我們之間隔著一條河,以為可以望見彼岸的對方就以為大家很近。
多少個夜晚,我們一起在他的開篷跑車仰望天空;在上海漢源書店,我們曾經在那泛黃的燈影下重逢;還有那年的平安夜,他在舞會奏起Right Here Waiting的時候,牽著我的手步進舞池……難道這統統都是假情假義?還是一切都只是我的一廂情願?
「今晚為何約我出來?」我終於還是問了。「沒有原因。」Philip聳聳肩說。我看著他那副滿不在乎的樣子,一股難以形容的煩厭突然湧上心頭。我問自己,究竟我應該把他一腳伸到泳池裡去,還是應該自己一頭栽進去?我想起有首歌叫《分手總要在雨天》。可是,我和Philip從未真正走在一起,何來「分手」?想到這裡又不禁憎笑。
「謝謝你這頓飯。」我微笑著說,同時用napkin輕印嘴角,那時才想起自己根本什麼也沒吃過。我拿起剛空運到港的clutch bag,大步邁向雨中。雨很大,我沒帶雨傘,被雨水淹得眼都快睜不開來。我沒有忘記自己穿的是一雙四寸高跟鞋,每一步都濺起一個浪花。正因為雨大,我的步履必須特別闊,必須頭也不回,這樣我才能盡快到岸。我覺得自己非常淒美,而且淒美之中帶點凜冽。
那夜,我的背影終消失在雨中。雖然他並不在乎。(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 https://world-of-daisy.blogspot.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