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上主日學,常聽說「上帝創造人類」。長大後覺得那樣說並不妥當,因為上帝根本沒有創造「人類」,祂造的是「人」,兩者當中有一種很subtle的分別。我Daisy自問並非「熱心教友」,極其量只是個「內心教友」。辦告解時被神父問到所犯何罪,我都會看著那部十誡,手心冒汗,非常懷疑自己除了「無殺人」之外是否要食「全餐」。雖然如此,當我每次想到地球上大拿拿六十五億人,竟沒有兩個人一模一樣,就會情不自禁地想哼兩句Alleluia。
六十五億人,六十五億種個性。做人最過癮的地方,也就是看著一樣米竟可養出百樣人。譬如說,我常常收到讀者寄來的電郵。同一篇文章,有人拍案叫絕,有人破口大罵。我有時都會覺得奇怪,同一句話聽在兩個人的耳裡,為何竟會產生兩種極端不同的感覺?有些讀者在電郵裡暴跳如雷,很讓我擔心他讀「蘭開夏道」會否激到爆血管。但我卻只會嬉皮笑臉地拋下一句:「Come on,何必那麼認真?」這無疑會令他更加生氣。切記身體要緊,保重保重!
又譬如說,不少讀者得知我自2009年起多寫了專欄,都紛紛寄來電郵表示支持。在這裡,我必須感謝每一位讀者對我的鼓勵。當中有新讀者,至於那些過去兩年一直保持通信的,今天已是朋友。這個專欄,讓我跟許多人建立了寶貴的友誼。另一方面,亦有人寄來電郵,強烈批評我提高文字產量,水平「必然下降」;又說寫得多就不再矜貴,寫得多就會變cheap。我覺得好好笑,我增加專欄的數量才不過兩星期,你怎麼知道水平「必然下降」?難道你去問米?誰說工作量跟質素必然會成反比?若然如此,公務員工作的質素豈不是高得好離譜?
我寫文章的目的,是讓人在閱讀的過程中得到樂趣。閣下看得高興固然好,你不欣賞的話,I don’t fucking care。我只是不明白,為何有些人那麼討厭王迪詩卻風雨不改地閱讀這個專欄。也許他們要證明自己比維園阿伯更有恆心,但那樣不是令自己很痛苦嗎?何必呢?問題是無論你怎樣罵,我Daisy都不會改變我的風格。不是我不想改,而是我無法改。你自己想想,你老婆跟你結婚幾廿年都無法改變你,我和你三唔識七,你閣下以為罵兩罵就改變到我,不是太過naïve嗎?
六十五億人,六十五億種生活態度。為什麼有人心胸廣闊,有人心胸狹窄?因為「心胸」不是一個水桶,沒有一個standard size。幽默感也是一樣。這是上天的恩賜,可惜不是每個人都有幸得到這種恩賜。沒有幽默感的人,日子很難過下去。甘地曾說:「如果我沒有幽默感,我早就自殺死了。」不錯,幽默感的而且確拯救了許多人。所以有人說:「Every survival kit should include a sense of humor!」老友,凡事從一個幽默的角度去看,做人會舒服好多。嘗試以一顆幽默的心去看「蘭開夏道」,用幽默的心去看金融海嘯,用不著常常咬牙切齒。反正世界末日不會因為你咬牙切齒而不來。
* * *
除了那些拍案叫絕和破口大罵的讀者來信,還有一些寫得滿有感觸的。譬如說,有個讀者在電郵裡寫道:「Daisy,你那種風花雪月的生活,真教人羨慕。不過那是因為你年輕、漂亮、有錢、健康,你當然開心啦!像你這樣的人,又怎會明白人間疾苦?」我看後哈哈大笑,你又怎麼知道我健康?連我自己都不知道!
我們可以有一百個理由,明天不再存在於這個世上。Well,從前我以為人老了才會生病,那當然是一種非常幼稚的想法!後來又發現原來好端端的走在街上,樹會塌下來,招牌會掉下來。其實,不止患了末期腦瘤的KPMG主席Eugene O'Kelly,我們每一個人都跟他臨終所撰的書一樣在《追逐日光》。他原本家庭美滿,事業如日中天,卻在五十三歲那年得知自己只剩三個月命,於是寫下這書,記錄了人生最後一段旅程。書的第一句是:「我很幸運,我知道自己只得三個月命。」
資深傳媒人及專欄作家趙來發先生,一月八日因病辭世,終年五十歲。我並未有幸認識趙先生,但經常閱讀他的文章,對於他的離世深感難過。他的文字真摰,充滿靈氣。一月五日,他在網誌寫道:「幾些兒忘記了怎樣打字,是時候向大家可能說人生再見的時刻,不要怕,多謝家人姐姐、太太、父母、妹弟及女兒,多謝一切人生經歷的事,不一亙足,再見了,有機會再見。」離開了我們的,我們所愛的,什麼時候會再相見?
* * *
每個人在世上都是獨一無二的,但人又何嘗不孤單?即使緊緊擁抱,那依然是兩個獨立的個體。到最後還是霑叔在《楚留香》留下那句:「千山我獨行,不必相送……」連雲彩都不帶走一片,不是比徐志摩更瀟灑嗎?據說這首歌於八十年代初成為台灣人送別親友的輓曲,而且特別受黑幫大佬歡迎。台灣人向來有種豪氣,走都要走得英過人!
「你想點樣死?」我問Philip,一邊攪拌著眼前那杯咖啡。
「那還要問嗎?當然是馬上風。」我這才發覺自己問得很多餘,我應該一早就了解這個無賴死到臨頭的心願。
「我就希望正在做spa的時候死。一邊浸著牛奶浴,一邊做水療按摩,感覺應該很不錯……」
「那麼,我們大家死的時候都沒穿衣服啊!」那傢伙說罷哈哈大笑。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心想你這腦袋除了想這種事情,還會想些什麼?
「那你希望有什麼東西陪葬?」Philip問我。
這問題我倒沒有想過。Afterall,人死了什麼都帶不走,還會需要些什麼?不過,可能很多律師死後想有部blackberry來陪葬也說不定!那部小小的機器,實在讓許多人無論生或死都不至於那麼孤單。
* * *
從報章上得悉趙來發先生的離世後,我重讀了村上春樹的《挪威的森林》。人到中年的男主角,回憶起年輕時的戀人直子。直子美麗脫俗,卻患有遺傳性精神病。直子對他別無所求,只囑咐他說:「你要記住我,永遠記住我。」當時,男主角不明白直子何以這樣說,自己這輩子怎可能忘記這個刻骨銘心的女孩?後來直子自殺死了,許多年過去了,男主角試著努力從回憶中尋找直子,竟發現自己怎麼也無法想起直子的模樣來,一切都變得那麼模糊……那時,他才終於明白直子為何對他的唯一要求是「記住我,永遠記住我」。
當我有天消失於世上,你可會記得我?
(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 https://world-of-daisy.blogspot.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