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中天

Scott Fitzgerald

我在浴缸放了一泡熱水,撒一把薰衣草浴鹽。用腳尖試過水溫後,才張開那個架在浴缸兩旁的書架,在上面放一本小說,然後斯斯然的整個人泡進水裡去。

我稱這為“The Fitzgerald Bath”。畢竟,這種糜爛而敗家的享樂是從Scott Fitzgerald那裡學來的,應該還他一個credit。他那本Tender is the night裡面的男主角Dick Diver常常這樣浸浴,還記得當年第一次有樣學樣,我心裡禁不住發出一聲輕嘆:「God……好舒服啊……」

Scott Fitzgerald常常為雜誌Esquire撰稿。Esquire的創辦人Arnold Gingrich後來還寫過一篇文章為Scott Fitzgerald「平反」。話說那時社會上流傳Scott Fitzgerald的「小弟弟」特別小,令這位雜誌創辦人憤憤不平。因為他曾在某個機緣下親眼見過Scott Fitzgerald的「小弟弟」,證實那「一點也不算小」。正如勞斯萊斯公司在被問到汽車馬力時只會以一句字來回應,那就是 “adequate”。所以呢,做作家嘛,就連「小弟弟」的尺寸都被人拿來大做文章!

不論Scott Fitzgerald的尺寸,我都是他的超級書迷,幾乎要向他跪拜。畢業於名牌大學Princeton,年僅廿三歲就憑小說This Side of Paradise一舉成名,典定他作為The Jazz Age代言人的地位,很令人羨慕吧!問題就出在他的老婆身上。這位女士講究排場,揮霍無度,後來還精神失常。Scott Fitzgerald為了維持那種奢侈的生活,要像車衣女工那樣日寫夜寫賺取稿費,終於寫到心臟病發,死於洛杉磯,年僅四十四歲。

The Great Gatsby是Scott Fitzgerald最經典的作品。說的是一九二二年,紐約長島一棟豪華別墅內的一段都會愛情故事。Gatsby是一個大亨,家世神秘。在一次偶然的宴會中,他重遇初戀情人Daisy。大家應該都已經猜到Daisy是個傾國傾城、高貴脫俗的千金小姐,無奈已經嫁了人。為了彌補畢生的遺憾,他不惜一切只為能與Daisy在一起。當然,此Daisy不同彼Daisy,本人向來主張務實理性,亦很明白世上所有「不惜一切」的舉動,通常都會導致悲劇收場。所謂「浪漫」,是指發生在別人身上或小說裡的事情,當那件事發生在自己身上,你會發現根本一點也不「浪漫」!所有不朽的故事都有遺憾,要做英雄就要預了悲劇收場。Scott Fitzgerald就曾經說過:"Show me a hero, and I will write you a tragedy."

我之所以如此沉迷他的小說,是有原因的。他筆下所呈現的富裕奢華、泡沫香檳、迷茫墮落的年代,竟然跟我身處的香港一模一樣!無論是The Great Gatsby、Tender is the Night還是短篇小說,這位小說家都深刻地反映了二○年代「美國夢」的破滅,展示了大蕭條時期美國上層社會的精神面貌,描繪出上流社會那喜怨交纏與物慾橫流的大時代,字字刻骨銘心,句句入心入肺!Snob得來又心虛,渴求自由卻又怕負責任,追求一刻鐘的刺激但又渴望永恆;而我所認識的香港,正正是以聲色犬馬來掩飾內在空虛的一個城。

張愛玲說:「香港是一個華美的但是悲哀的城。」就是這個意思。(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 https://daisy-lancashire.blogspo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