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你回來了

親愛的,你回來了

不用開conference call的星期日早上,我無論如何都要在床上賴到中午才肯罷休。一個人住就有這個好處,我可以痛痛快快地睡覺,肆無忌憚地賴床,用不著看人面色。

那天早上我好夢正酣,門鈴突然響起。我猛然醒來,God,誰會這麼大膽於星期日早上按我的門鈴?不會是上門尋仇吧!我睡眼惺忪地爬起來開門,門外的人將我一把抱入懷裡。「Hi darling!」

我揉揉眼睛,一個英俊少年站在我跟前。「什麼時候回來?幹麼不早點通知?真討厭。」我嘴上埋怨,心裡卻暗自高興他終於回來了。

「沒見一段日子,你真是越發迷人了!」

「你這張油嘴可以留給你的女朋友們,於家姐則可免了。」

William剛步進我家便一個箭步奔向睡房,鑽進我那軟綿綿的被窩,笑瞇瞇的一臉幸福。「家姐,you know what?你弄的被窩,是全世界最舒服的。媽媽可沒有把這個本領遺傳給我。」

「這不用遺傳。只要弄張King size床,配上連卡佛買來的Yves Delorme linens就可以了。」

「家姐……」那小子不懷好意的笑著。「你一個人睡King size床,不寂寞嗎?」

「細佬,無論多少個人睡,床都一定要King size。一張床就像一條船,夜晚在夢海裡浮沉,船太小容易翻,船夠大才會睡得穩。」只有對這個弟弟,我才有這份傳授生活藝術的耐性。William比我小三年,中學開始就被送到英國讀boarding school。雖然見面不多,但我們的感情一直很好。

我從小學到中學唸的都是女校。說起來,我對男孩子的認識,絕大部分都來自弟弟。William三歲的時候,有次我見他靜靜的躲在露台老半天,便很好奇地從門後偷看,竟見他從褲襠裡掏出了他的小William,閉上眼睛,一臉陶醉。

「你在幹什麼?」

「嘻嘻……好得意,這東西好像在開花……」

那至今還是我聽過最優雅的形容詞──開花。弟弟自小對身體的好奇,也順理成章讓他在大學選修醫科。

「家姐,好肚餓。」那小子在被窩裡懶洋洋的喊著。

我拿來麵包,配olive oil和vinegar,再倒兩杯香檳,兩人一起在露台享受這頓簡單而美味的brunch。這時,我才好好的細看我的弟弟,發現一年沒見,他比上次見面時更有男人味了,輪廓越發分明而硬朗。但男人比女人遲熟得多,二十五歲人還像個大細路似的,並未洗脫那份稚氣。看著這個弟弟,我終於明白為何有那麼多闊太願意花一大筆錢去包隻年輕小鴨子,他們那種青春煥發,那種無牽無掛,那種少年不識愁知味的純真,教人忍不住想在他們的面豬仔上重重地扭一下。

「Hey,家姐,how’s it like to be a lawyer?」William一口乾了手上的香檳,微笑著問。那種輕輕懸掛在嘴角上的微笑,常常讓我想起一個人。

「Well, it’s not unbearable. And how’s it like to be a doctor?」

「I have always wanted to be a doctor. You know that.」講到做醫生,William總會突然收起平日的嬉皮笑臉。每次看到他對理想的執著,我都會有少少慚愧。舒舒服服地過日子向來是我最大的理想,除此以外,我實在想不起任何非做不可的事情。如果說,與bankers吵架、在printer通頂是我畢生的理想,我怕你睇我唔起。至於寫作,well,I sort of like it。但我寫作不過是為了搞搞爛gag,好讓大家於周末輕鬆一下而已。換句話說,我不會為了寫作而「奮鬥」,不會為了文學而「犧牲」,寫得不高興也就不會再寫。人生只是匆匆一瞬,為何要強迫自己去做不喜歡做的事?

我一生人最疼的就是這個弟弟。那天我心情好極了,輕輕鬆鬆的穿上T-shirt牛仔褲,把頭髮束成一條馬尾,便挽著William的手逛街去。不知在什麼時候,弟弟已經長到六尺高了,比我高出半個頭。他去年沒有回港,我特意帶他到最近才開業的Ovologue吃晚飯。千呼萬喚,香港終於把灣仔「和昌大押」這歷史建築改成餐廳,雖然這種玩意在上海遍地可尋,但我們總算有了個起步。

晚飯後,我們到樓上的The Pawn飲酒。竟然碰見我公司的「低胸裝皇后」Stella!我們用了千份之一秒來掃瞄彼此的男伴。她身邊帶著那一件教人慘不忍睹,見了我的寶貝弟弟,連口水都要流出來了。

「新男友嗎?怎麼不介紹我識?」

「Oh sure. This is William. William, this is Stella.」說罷,我發出一陣勝利的笑聲,牽著弟弟的手揚長而去。被人妒忌的感覺,真好。 (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 https://daisy-lancashire.blogspo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