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這個blog是有點古怪,我必須好好檢討自己所犯下的錯誤……
錯誤之一,在facebook太濫交。通常見到對方的朋友名單內有我相熟的朋友,我就會add,可能當中有人同我有血海深仇(我話可能咋),我都照當對方係朋友,於是我在facebook的一舉一動都被某些可能心理有問題的(又係可能咋)陌生人完全了解,天真成咁,真係低能到無朋友。
錯誤之二,我太樂於表達意見。一開始已經有朋友(唉,仲要係後輩)提醒我唔好輕易表態支持任何一方,我又一次天真地認為支持還支持,我相信自己完全無影響力,而且更相信自己說話中肯,所以表達支持也只是一種心意。但事實係我支持一方就可能會(真係只係可能咋)惹來其他人士的不滿,我以為人人都會明辨是非講道理,事實上世事未必係咁(我話未必係咁,即係可以係咁,又可以唔係咁呀,不過又未必係咁呀)。
錯誤之三,我對網上的意見太認真。我的另一個小友教我的金句:“一旦認真你就輸。”對於近來接二連三在網上發生的留言攻擊事件,我想我實在是處理得太認真了(直情係誇張到悶,簡直想趕客呀),又有一個學生提點我說:“呢種人,你越理佢佢越以為自己重要呀!”(你睇,我十年前教出嚟嘅學生都豁達過我咁多,我係唔係應該好慚愧呢)我的確唔應該對那些極有可能(嗱,係極有可能咋,可能又唔係架)有其他目的,“搵唔到嘢鬧,想借小小嘢發圍”的人士及其言論太過認真,又刪帖又回應咁大陣仗,某程度上係一種助長,更可能讓他們躲在自己家中那個陰暗的角落,對著電腦發出一兩聲孤寂而陰險嘅冷笑呀。
犯下三重錯誤,的確罪有應得。經過深切檢討,我決定進一步移除facebook上不太相熟,行為可疑,甚至只係張相樣衰令人不安的人士。在facebook上並不需要很民主(妖,真係陌生人咋,同佢做人世咩),這是一個私隱度很低的地方,我們很容易就會交錯朋友,你永遠唔知那些錯朋友幾時會發作,甚至發了作你都唔一定會知,所以以後嚴格挑選facebook的真朋友,確是一種必需。
明確表達自己的意見是每個人的基本權利,只要沒有傷害別人就可以。有人話:“如果條友睇你唔順眼,佢見到你呼吸都會去投訴啦,咁唔通你真係要為佢自殺咩”,所以我還是會寫我認為值得寫的題材,古靈精怪的事改變不了我的。
對於某些極個別而且想法特別的網民的批評,我也經過深刻反省,刪人帖的確令人痛心,但係人家匿名謾罵(而且一晚寫幾篇來罵)又的確令這裡不太清靜,再出現這些刪帖事件,我就很有可能再被人批評為無膽接受批評,唔識民主,唔係公眾人物應有態度(引述自我刪了的留言),總之就會被人鬧得就鬧,所以如果下次再發生類似事件,我會更改留言管理系統,變成要由我授權才可呈現留言,反正平時這裡留言就不多,我相信我加強管理不會影響大家看文章的。
檢討完畢,人家想我認錯,我就真的認錯了,人家想我把文章再貼出來證明自己沒有攻擊別人,我就連讀者意見都貼出來了,絕對係嚴肅處理(聽話成咁,說明我真係驚,網上惡霸橫行,唔到我唔怕呀)。
意外收獲是今次有幾位認識或不認識的讀者朋友現身留下一些令我安慰的說話,可感可佩,我之所以重視這件事,只因幾年來已經遇過這種事很多次,我在試著令讀者了解我的處境,同時希望大家別擔心我,也別為那些連名字都沒有的留言多費心思,躲在暗處看我們的人不值得大家多花時間,要不然,他們會以為自己真的很重要呢!(叫人唔好理,自己又寫咁長,證明我真係比班友嚇破膽啦,希望永遠唔好再見到嗰d人,亦希望佢地永遠見我唔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