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這兒是我抒發己見的地盤,不喜勿進。我沒有強逼任何人看我的blog。
其實大家留言、對我有意見,就exactly等於我對某些事件有意見一樣;你們認為我對事件有意見不應講出口的話,那為什麽你們對我有意見就可以隨意(還在我的地盤)post 惡意的comments呢?
我認為大家都有抒發意見的權利,所以我會刊登各位的留言,給予你們在我的blog的言論自由(其實我絕對可以reject你們所有comments,你們是er都沒得er的)。
所有討論區的人都暢所欲言,我其實亦只是一位小網民,跟在討論區發表偉論的“某李”沒有分別,只是我是“所謂”公眾人物而已。
你們有精力樂此不疲地繼續罵戰,說我不尊重人,不如留力到各大討論區叫所有“不尊重藝人的匿名留言者”停止發表意見吧。他們跟我做的事是一樣的。
我做得公眾人物就預了被人批評,無所謂。我認為所有公眾人物站出來,都預了被人批評,何須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