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知道我到底在電台上說過什麼exactly, 請參閱下面的Blog post,直接到RTHK.com 收聽。
所有報紙當中我認為 《星島》的報導 最近乎我所表達的,而且沒有將我每句說話用“!”號來誇大語氣。 內容和標題都在我預期之中, 沒有硬把“鬧爆”“寸爆” 塞進去來制造先聲奪人的效果 。報導整個電台訪問的重點很到位。
重申,港姐理論上決賽當晚是沒有“造馬”,但是大會(無線)給評判參考的“日常表現”分數,無線是絕對有莫大影響力。 見評判要考語言(英語和普通話),香港小姐要代表香港到世界各地做親善,你說語言是否在考慮之列?
詩韻做過virgin空姐,英語當然沒問題。
星島:袁 彌 明 揭 三 高 層 閉 門 逼 簽 約
東方
太陽報
蘋果
明報
某高層對此竟沒有回應, 其實我很想聽聽她有什麼好回應的。
太陽報:
就今次事件,本報諮詢黃國桐律師的意見,他指袁彌明絕對有權把合約帶走並與自己的律師討論,但他又稱若袁不願簽約,大可以開門離開,故不會構成恐嚇和軟禁。
“有權把合約帶走”?
-----我都知!重點是高層對我說我無權。律師,你明白我在說什麼嗎?
“大可以開門離開”?
-----即是叫我得罪高層?這樣我沒底薪會沒飯吃的,律師。
原來太陽報提供了這麼多篇幅和專家意見(全是負面)給我。
感激不盡呀!多謝!
你們的C1全版廣告費原來便宜到這種地步?
學TVB說道“收視就是一切"!報紙的話,就是“銷量就是一切”!
假如我在“單打”某人,《太陽》編輯同樣是在自己的平台“單打”我,原則上,那位編輯不比我高。我建議她(直覺是女性)有空不如問問專家那是什麼心裡問題,是否跟我一樣---“心裡不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