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權查冊「分層」 舊文件限指明人士查閱 不涵公眾傳媒 擬明年上半年生效

【明報專訊】土地業權註冊制修例去年通過後,政府提出透過附屬法例進一步收緊業權註冊及土地紀錄查冊。附例方向昨日出爐,查冊者必須符合「指明目的」,包括物業轉讓、審計、保障公衆利益等。此外,以往所有人均可查閱有關業權的舊有文件,日後只限物業擁有人及專業人士等「指明人士」查閱,不包括公衆及傳媒。有前議員敦促當局詳細交代「拿走市民知情權」的理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