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查冊分3級 「已涵蓋買樓需要」

【明報專訊】土地業權註冊制修例去年通過後,政府提出透過附屬法例進一步收緊業權註冊及土地紀錄查冊,擬將土地紀錄文件分3層,第三層文件只限「指明人士」查閱。地產界立法會議員黃浩明昨在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上舉例,若有普通市民想買樓但未交易,並想查冊了解業主是誰,問這是否屬「指明人士」。發展局常任秘書長(規劃及地政)何珮玲回應稱,擬議第一層的土地紀錄文件已列載準業主較關心的問題,重申政府在尊重私隱的同時,亦容許他人查冊作正當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