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你知:議規列明中止待讀後 內會可「適當方式」研究

【明報專訊】有關在皇崗口岸實施「一地兩檢」的《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條例草案》前日由大會交付內務委員會處理,昨日罕有由內會直接審畢條文。翻查《議事規則》第75條,法案按規則二讀辯論中止待續並交付內會後,內會可交付法案委員會研究,或按內會「認為適當的其他方式研究該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