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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網主話七日內刪除!所謂欲免向隅
tswts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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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 23, 2006, 5:1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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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
一段抬頭所謂給我的道歉,我卻是第三者「她」。那麼只是表示了,敘述者的說話對象,根本不是我吧。
我希望就算有天我真的重逾
200
磅
,都是一個出手迅辣的暴走型
200
磅
。
(那個網頁的layout不錯,但留言的字數限制太高,於是把一篇留言分了五次貼,看起來更加可怕。)
不與別人說相同的話/不討論命運和機遇/存在於過往的未來/細節中互相推翻的真實——失敗者萬歲。
祈禱:七一之前,七一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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