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還拖

事實上我真的有點累,也不想再開場大拖。何況對方都已避重就輕以不當比喻解決問題,那就算了。就只講幾句吧。

〈激烈的矛盾點〉一文咁長,親愛的 通寶先生 (呢個網近期基本上全力為警方的武力辯護,而且帶有那種「你係弱國就預左談判輸架啦」的「勝利者的凝視」,頂唔順就唔好入了),就圈出我「警務人員的識見和胸襟,實在需要擴展」一句,話係廢話:

「通常,我讀到這類『建議』都想作嘔。可不是認為他說得不對,而是太正確了,正確得放諸四海在每個城巿每個地方每個人都用得上!例如,某人去看英超,在熱刺主場白鹿徑穿上阿仙奴球員蘇金寶的球衣看該隊與阿仙奴的倫敦打比,結果給熱刺球迷圍毆。那時他便會說:『估不到在倫敦這樣的國際大城巿球迷是如此的沒有胸襟識見,他們應加以擴闊啊!』」

「需要擴展識見和胸襟」果然是廢話,但在這種語境下我的意思應該不是遙遠如「警務人員應該認識十字繡的方法和包容有食屍癖的人」吧, 我指的識見,是認識什麼是肢體衝突,認識反世貿的示威歷史,認識南韓抗爭文化,這些都與世貿保安工作息息相關,是理應由警方高層提供予前線工作人員的。現在在警方使用武力的尺度、對待示威者的態度、防禦策略等各方面上,很明顯,正如陳日君所指出的:「他們根本沒做過research」。如果警方高層並無意提供這些教育(保守一點就是資訊),到底是誰的責任,難道竟是合理的?

至於胸襟,我指的是在犯人(姑且咁叫啦)被拘捕,無反抗能力的時候,不要充滿仇恨地剝奪他們應有的權利。這難道不是理所當然的、難道不本就是警察的職權之一? 我的要求有何太高呢?

「胸襟和識見」明明在文章語境裡有清楚的指向,卻被dismiss為「放諸四海在每個城巿每個地方每個人都用得上」,還要作嘔。 對我不公平不要緊,這種不公平被用來擁護香港警察的盲目,才是我最不能忍受的地方。要承認自己的無知和盲目這麼難嗎?以致可以用「認」來反咬一口?

另:因修辭性痛楚(rhetorical pain)之名,我最憎不當比喻。難道警察和被捕人士之間的權力關係有球迷和球迷那麼接近?難道「濫權」的核心問題不是涉及權力? 忽略核心問題,就是不當比喻。網上書寫都是在日常中擠時間出來寫,疏忽難免,用來疏忽擁護香港警察的盲目,才是我最不能忍受的地方。

另另:球迷是世上最討厭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