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籍女子報案稱被強姦 遭反控報假案、勒索被判囚6年 官斥行為邪惡

26 歲英籍女子在泰國旅行時結識英籍銀行家,對方其後邀請她來港相聚,並讓她在家中留宿。女子稱期間遭強姦並報警。警方調查後,指該女子曾要求男方支付 10 萬英鎊,反控告女子報假案及勒索。她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全部罪成,周三(22 日)在區院被判囚 6 年。 官判刑指,被告利用對方的善良、天真、好感及友誼,在抵港後兩天內勒索事主,最終因對方沒按要求支付金額,而報稱遭強姦,批評被告行為殘忍且邪惡。 被告早前作供時堅稱被強逼性交及肛交,又指是男方承諾為其強姦方為補償金錢。 官關注被告教育程度 法官謝沈智慧甫開庭關注被告 Rose Isabel 的教育程度,指求情信提及被告持有「比碩士學位更高一級的學歷(something that is over and above a master’s degree)」,問及被告有否持有博士學位。 辯方否認,在官追問下澄清,被告沒持有大學學士學位,她持有的「深造文憑(Postgraduate Diploma)」證書是在高中畢業後取得。 官其後判刑指,被告向警方聲稱完成「研究生課程(Postgraduate Education)」,惟辯方庭上確認該課程屬「深造文憑(Postgraduate Diploma)」。 官:被告利用事主善良及好感批評行為殘忍且邪惡 官判刑指,強姦指控容易提出,但極難反駁,被告以此要求事主 X 賠償相當大的金額(substantial amount),金額更由 5,000 鎊增至 10 萬鎊,雖然辯方求情指 X 僅損失 5,000 鎊,惟官指出是因為 X 的銀行須作保安檢查,才無法成功支付其餘款項。被告案發時更刪除與對方的對話紀錄,及發出「限時訊息」,企圖隱瞞真相。 官續指,X 對被告極為友善(X has been nothing but kind to the defendant),X 邀請被告來港表示會為她支付旅費,被告卻利用 X 的善良、天真、好感及友誼,在抵港後短短 ...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