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編自導罪案 洗黑錢女判囚7月

【明報專訊】荔枝角還押犯及其同伙策劃兩宗自編自導的管有非法槍械、炸藥及毒品案,企圖讓其他兩名還押候訊犯人以向警方提供罪案線報為由,向法庭申請減刑,其後遭廉署揭發。其中4人已認罪被判囚1年至3年零6星期,另一名涉事女被告因「洗黑錢」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域法院)判刑。暫委法官李志豪稱,雖然被告身世坎坷,但她未有退出犯罪行為,接款30萬元,故不會判處緩刑,最終判監7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