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非法操練罪被捕 5男被控串謀顛覆 官關注兒童色情物品罪需否分拆

警方國安處去年首度引用非法操練罪拘捕 10 人,指他們涉嫌進行「類似軍事形式」的訓練。其中 5 男被起訴「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等罪,案件周二(28 日)在區域法院提訊。法官陳廣池押後至 10 月 8 日再訊,5 人繼續還押。 官一度關注第三被告被控的「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認為該罪與本案公訴書的重點「有啲脫節」,又指該罪「分分鐘可以喺裁判法院處理」,亦可能導致本案拖長,要求控方考慮需否分拆處理。 5 被告均為 20 多歲 5 名被告分別為彭加熙(24 歲,保安員)、李晉森(26 歲,保安員)、黃杰倫(21 歲,學生)、鄧藝博(23 歲,學生)、陳曉津(23 歲,侍應生)。 5 人均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指於 2024 年 1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1 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串謀,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武力或威脅使用武力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即推翻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 其中兩人另被控管爆炸品等罪 李晉森另被控「管有爆炸品」罪,指他於 2025 年 12 月 11 日,在新蒲崗泰景工業大樓,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即: (i)約 18.5 克自製爆炸品內有含氯酸鉀、木炭、硫磺及鋁片的混合劑;(ii)4 個爆炸裝置,載有共約 6 克爆炸品內有含高氯酸鉀、木炭、硫磺及鋁片的混合劑;(iii)2 件爆竹煙花製品,載有共約 178 克爆炸品內有含硝化纖維素、高氯酸銨、鋁及鈦片的混合劑;(iv)18 件爆炸性釘槍彈製品,載有共約 ...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