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都草案賦權特首立附例設法人團體 政府:未雨綢繆

【明報專訊】政府提出訂立北都專屬法例,《北部都會區發展條例草案》的法案委員會今日續會,立法會秘書處法律顧問就草案多項問題請政府澄清,關注該草案賦權特首和行會直接透過附屬法例成立法定法人團體(類似科技園公司)管理北都項目,而過往成立法定機構均須經立法會通過獨立法例訂明有關機構的宗旨和權力。政府回覆時稱,目前未有成立法定法人團體的具體計劃,僅是預先賦權「未雨綢繆」,以待未來有需要時便可通過訂立附屬法例成立法人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