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委接手術投訴15年 不提證供起訴醫生結案

【明報專訊】一名病人2010年接受激光矯視手術後出現復發性角膜糜爛,翌年投訴眼科專科醫生饒文杰。醫委會事隔15年展開研訊,代表醫委會秘書的律師昨日提出「不提證供起訴」,研訊小組稱因秘書未就指控提供證據,而舉證責任在秘書處,故裁定專業失當不成立。饒文杰過往兩度申請將案件發還初步偵訊委員會(下稱偵委會),一度被醫委會主席駁回,去年曾入稟高等法院要求司法覆核主席的決定。根據入稟狀,他指案件拖延多年,對其聲譽及心理造成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