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禮暫住友人10歲女 銀行助理總經理囚8周

【明報專訊】現年52歲的銀行助理總經理去年接待友人一家於其家暫住期間,非禮友人10歲女兒,包括觸摸其臀、吻其嘴等,早前否認一項猥褻侵犯罪名,昨在東區裁判法院裁定罪成。裁判官鄭潤聰判刑時指出,女童視被告為長輩,女童父親亦信賴被告才會讓女童與被告獨處,認為案情嚴重,判處被告入獄8星期,准許保釋等候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