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警司周毅剛警總非禮女下屬囚5月3周 准保釋候上訴 官斥文明社會不能容忍
高級警司周毅剛被控三度在灣仔警察總部內非禮女下屬,經審訊後被裁定 3 項非禮全數罪成,周五(3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 5 個月 3 星期。他獲准以 10 萬元現金保釋等候上訴,離開時未有回應傳媒提問。 裁判官何慧嫻批評,周身為高級警司知法犯法,而他身為事主「上司的上司」,在警署內有一定影響力,必令事主在公開事件或反抗他上有困難。官又指,事件在事主工作期間發生,斥被告不在乎事主身處專業環境,亦不尊重私人空間,文明社會不能容忍他如此對待女性。 周離開時沒回應刑罰 起訴時 49 歲的被告周毅剛,被控 2024 年 6 月 19 日及 11 月 1 日,共 3 度在警察總部非禮女下屬 X。早前警方回覆《法庭線》查詢指,被告已被停職。 周五的旁聽席有逾 30 人,席上包括周的女友、多名現任或退休警司和總警司,以及其秘書。周獲准保釋後離開法院,被問及他對刑罰有何想法、會否覺得過重,他皆沒有回應,僅因正下雨,提醒記者小心。 辯方:未能再任警員 名譽夢想盡毀 周毅剛由資深大狀許紹鼎代表求情,指周兒時便夢想服務社會、擔任警員,但因本案的定罪結果,令他一生的努力和抱負,都可說是完結,亦摧毀了他的名譽、地位和理想,打擊巨大。 許續指,事主來自行政體系,被告則隸屬紀律部隊體系,職務上截然不同,工作上兩人也甚少接觸,不算是事主的直屬上司,並強調被告案發時沒有案底、紀錄良好。 被告求情重申抗辯說法 但稱尊重裁決 許紹鼎又指,周獲得逾 20 封求情信,包括與周相愛 20 多年的女朋友、周的 3 名弟妹,一些前上司,以及因公事有接觸的少年警訊前榮譽會長、區議員等。 許引周的女友信件指,周愛屋及烏,提到其女友父親因心臟問題多次住院,被告一直陪伴在側,照顧女友及其家人,女友至今仍陪伴周,形容兩人「矢志不渝」。許指,周家人的信件則可見周是孝順盡責的兒子、哥哥,提到周母在 2025 年 9 月,即案發前因癌逝世,對周打擊很大,及後亦要照顧老父。 其上司的信件大多讚揚其工作表現,其中一封提到,其前教官兩度患癌後離世,周曾陪伴其家人渡過難關。許說,信件反映周為人的不同面向。 被告的求情信則重申,只碰過事主的腰部,當時事主沒抗拒,他也沒做過其他行為,但尊重本案決定。 法律101|甚麼是「非禮」? 官:高級警司知法犯法 監禁適合 裁判官指本案性質嚴重,被告身為高級警司卻知法犯法、非禮女同事。被告雖非事主的直屬上司,但證據顯示是其「上司的上司」,肯定被告在警署內有一定影響力及權威,例如事主的工作表現報告,其上司撰寫後要交由被告檢閱,故事主面對一定壓力,公開事件或反抗被告有一定困難。 而事主的創傷報告提到,她經常發惡夢,會迴避異性、害怕見到被告,職場上也害怕與同事交流,怕被認出為本案事主,繼而被認為是「seductive(會色誘他人)或者好 easy(隨便)」的人。官認為,本案適宜判處監禁式刑罰。 官:文明社會不容如此對待女性 ...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