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美前CEO報假案 官指不涉誣揑判緩刑

【明報專訊】宏美廣告娛樂集團的時任行政總裁黃浩霆去年10月訛稱有人威脅殺害自己及家人,使他在某聆訊不作供,他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虛報有人犯罪」罪。案情顯示,被告聲稱收到恐嚇信息,回覆對方「你都黐咗線」並報案,其後警方揭發被告使用發出恐嚇信息的電話號碼。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指出,被告誇大事件、浪費警力,但考慮到事件不涉誣揑他人,判監6周,緩刑1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