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案11被告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證明書 上訴庭8.10頒決定
上訴庭今年 2 月全數駁回 47 人案被告方及律政司的上訴,11 名被告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證明書。司法機構網頁顯示,上訴庭將於下周一(10 日)頒布決定,據悉屆時與訟方皆毋須出席,會由法庭直接頒判詞,料需時 5 分鐘。 11 名申請證明書的被告分別為楊雪盈、黃碧雲、鄒家成、余慧明、何桂藍、林卓廷、吳政亨、鄭達鴻、何啟明、陳志全、梁國雄。他們同時已直接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暫待排期聆訊。 上訴庭駁回被告與律政司上訴 本案 45 名被告串謀顛覆罪成,其中 12 人提出上訴,當中 10 人同時提出定罪及刑罰上訴;何桂藍僅提定罪上訴;選擇認罪的黃子悅僅提刑罰上訴。上訴庭 2026 年 2 月 23 日頒判決,駁回 12 人上訴,亦駁回律政司就劉偉聰無罪裁決的上訴。 第一次上訴失敗的 12 人當中,除黃子悅外,其餘 11 人皆再提出上訴。律政司一方則至限期屆滿未再對劉偉聰的無罪裁決提上訴。 上訴庭指涉案謀劃顛覆憲制秩序 第一次上訴由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彭寶琴一同審理。3 官雖然維持原審判決,但在判詞闡述與原訟庭有別的進路。上訴庭指,《國安法》為維護香港憲制秩序,而戴耀廷的謀劃是其「攬炒」計劃的重要部分,旨在逼中央政府終結「一國兩制」,顛覆憲制秩序,故屬非法手段。 就「五大訴求」,上訴庭認同原審法官指要求特首下台的訴求「一直都在」,若議員藉審核預算案達此目的將違反維護憲制秩序的責任,而爭取普選雖符合《基本法》目標,但從「人大 8.31 決定」等可見,中央政府有專屬權力,而「爭取普選並不代表有權開展」涉案謀劃。上訴庭認為整體而言,原審法官裁眾被告為串謀一員屬無可詬病。 就《基本法》是否容許議員透過否決預算案逼使特首問責,上訴庭指「顯然具有重大的憲制意義」,但指各方陳詞流於表面,故在本案不作定論。 就刑罰上訴,上訴庭指囚 7 年量刑起點非明顯過高,若要區分個別被告的角色如同糾結於小差異,整體認同原審判刑。(詳見報道) 同案累計 21 人出獄 截至今年 8 月,本案累計有 21 名罪成被告出獄。預料今年尚有伍健偉將出獄。 案件圍繞 2020 年民主派初選 民主派初選 47 ...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