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認誤殺虐待5歲童判囚22年 官:駭人聽聞、泯滅良知 另關注社工家訪未察男童瘦弱

5 歲男童在家中昏迷,送院不治,法醫及醫生發現他嚴重營養不良,身上有多達 129 處傷痕。37 歲母親早前承認誤殺及虐兒罪,周三(5 日)在高等法院被判囚 22 年。法官李素蘭判刑指,本案是駭人聽聞的悲劇,被告將兒子活活餓死,過程漫長而冷血,斥被告行為殘忍,非因一時氣憤犯案,而是源於「泯滅良知」。 官在判詞提及,社工超過兩年半間家訪觀察男童,卻未察覺男童身材瘦弱,情況令人費解。官強調,社工最後一次家訪,距離男童餓死僅相隔 3 個月,形容男童原本或可逃過一劫。 官:本案駭人聽聞、令人心痛震驚 綜合判詞和早前聆訊內容,被告 L.S.T.(現年 37 歲)在內地出生,中四畢業,自長女 X 出生後一直失業及依賴綜援。她在 2018 年有兩項藏毒案底,曾判入喜靈洲戒毒所,因濫藥問題曾被評估不適合照顧子女。她就本案被拘留期間誕下第四名女兒 V。 辯方周三庭上補充,被告同意精神科及心理報告內容,明白面臨刑期不短。控方透露,V 之前在越南由親人照料,近日返港。據悉,X、幼子 Y 和 V 現由社署寄養家庭照顧。 法官李素蘭庭上讀出簡短判決,形容本案是一宗駭人聽聞、令人心痛和震驚的悲劇(a horrid, devastating, heart breaking and tragic case),案中死亡的男童 Z 遭被告長期虐待和施暴,被剝奪食物、玩耍、教育和社交權利。 官指,Z 被發現時骨瘦如柴、渾身傷痕累累,形容被告殘忍且刻意施虐的行為,「暴露她完全喪失母愛和同理心的殘酷本性」。 官:被告將男童餓死 過程漫長而冷血 官表示,誤殺罪最高判囚終身,而被告行為屬於最高刑期範圍,其疏忽不但造成男童 Z 身體受傷,也導致極高死亡風險;她應該清楚,讓兒子捱餓可以致命。官指「一個母親竟能如此殘酷對待親生子,令人震驚且難以置信」,而被告染毒癮不是藉口,因同居的長女 X 和幼子 Y 沒有遭受類似待遇。 官指被告長期讓 Z 捱餓,導致 Z 發育緩慢,其身高比 75% 同齡男童低,而 Z ...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