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自首的國家國防科工局原副局長張建華一審判囚10年

官媒新華社報導指,8月5日,四川省達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張建華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案,對被告人張建華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以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八十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百八十萬元。對張建華犯罪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