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罪行修例諮詢結束 防虐兒會倡設「持續性侵兒童罪」

【明報專訊】保安局早前提出完善本港性罪行法例,包括建議規定16歲以下兒童無能力給予「同意」、訂立「為性目的誘識兒童」罪行、將向受害人發送性影像或通訊的行為刑事化等,為期一個月的公眾諮詢昨日截止。防止虐待兒童會昨稱,當局建議雖解決不少現有法律缺陷和刑罰過輕的問題,但仍有其他領域需關注,該會建議設立持續性侵犯兒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