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長涉招攬傀儡代理及投保人詐騙300萬佣金 與同袍、律師共6人被控 押後待控辯協商
37 歲警長涉於 2016 年至 2024 年間,招攬親友、同袍充當傀儡保險代理及投保人,以虛假資料向「永明金融」、「太平人壽(香港)」兩間保險公司投保 20 份保單,誘使公司發放共約 300 萬元佣金、花紅等;他另涉與友人製作虛假學歷證明,令保險公司信以為真。 警長與 5 名親友,當中包括一名警員、一名事務律師,被控欺詐、串謀製造虛假文書共 21 罪,周四(6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法官嚴舜儀應辯方申請,押後案件至 10 月 29 日,以待控辯雙方協商。1 名被告須繼續還押,餘下 5 人續准保釋。 一被告報稱事務律師 6 名被告依次為林顯豪(37 歲,偵緝警長)、林振邦(39 歲,倉務員)、劉榛頤(前稱劉敏儀,29 歲,商人)、余曉丹(35 歲,中醫診所助理)、許懿(46 歲,事務律師)及施匡澤(30 歲,偵緝警員),共被控 20 項欺詐罪及 1 項串謀製造虛假文書罪。 欺詐罪指,林顯豪於 2016 年 12 月至 2024 年 6 月期間,分別與 5 名同案被告在香港,連同吳浩麟、李文瀞、戚善惇 Kuzca(前稱戚加彤 Pan)、李傑明、曾偉榮、李健武、陳祥卿,藉作欺騙,即向「永明金融」、「太平人壽(香港)」作虛假陳述,意圖詐騙而誘使該兩間保險公司承保涉案 20 份保單,並支付相關佣金、花紅及津貼,以致對兩間保險公司不利。 串謀製造虛假文書罪指,林顯豪及劉榛頤,於 2021 年 1 ...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