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憂未轉業權錯過攪珠揀樓 政府:可預留所選單位

【明報專訊】據政府公布的宏福苑居民長遠安置安排,居民今年6月30日前簽署及交回「接受收購建議信件」,可在「特設銷售計劃」獲得第一批優先揀樓資格。有6月30日前交信、目前正了解買賣協議的宏福苑業主近日向本報反映,業權轉讓需時,擔心未能於攪珠前完成,失卻優先揀樓資格。政府發言人昨日回覆本報表示,已簽署買賣協議的業主將獲邀選樓,若業權轉讓未完成,亦會「預留」業主所選新單位,待業主完成業權轉讓,再簽訂新單位的買賣協議或臨時買賣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