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靄儀專業失當不成立 大律師公會執委提覆核

【明報專訊】已退休的大律師吳靄儀(圖前)因2019年維園8.18「流水式集會」案,2021年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成立,判囚9個月但緩刑24個月。及後在上訴獲撤銷「組織集結」定罪,上訴至終院仍維持「參與集結」定罪。今年6月,大律師紀律審裁組以大比數裁定針對吳靄儀專業失當之投訴不成立,大律師公會執委遂向高等法院提出覆核,要求推翻紀律審裁組之裁決,並因應吳靄儀的刑事定罪而構成專業失當,作出訓誡的紀律處分。